2018年1月30日,CDE发布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289基药目录中的19个国内特有品种名单,并提示企业应落实评价国内特有品种的主体责任,加快做好评价工作,根据品种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进行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及时与CDE沟通。CDE亦将加大对企业国内特有品种评价工作的支持与服务的力度,根据品种研究情况组织专家咨询会,及时解决评价方案中技术标准不确定的问题,与企业共同加快推进国内特有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
政策中两大要求需注意
开展临床试验:根据CFDA于2017年4月5日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2017年第49号文),其中第六条规定,对于“国内特有品种,由企业选择可重新开展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性”。
一致性评价的时限: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要求对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综合上述内容,即国内特有品种需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一致性评价的时限为2021年底。
19个国内特有品种,涉及数百家药企
19个国内特有品种所有规格共涉及1590个批准文号,涉及数百家药企。
19个国内特有品种上市或收载于法定标准的时间均较早,如甲状腺片***早收载于1953年版药典,复方氢氧化铝片、复方甘草片***早收载于1963年版药典,氢溴酸山莨菪碱及注射液、复方醋酸甲地孕酮片***早收载于1977年版药典,盐酸小檗碱片、联苯双酯片、消旋山莨菪碱、复方利血平片等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市,其他品种也均在上世纪***十年代上市。
这些品种均有数十年的临床应用基础,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且多数品种至今仍在广泛使用,如盐酸小檗碱片、复方甘草片、联苯双酯片与滴丸、石杉碱甲片与胶囊、氢溴酸山莨菪碱片、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等。
经检索CFDA官网,未见有关于上述特有品种的不良反应的报道,另检索中国知网等其他数据库,也仅有对少数品种(如联苯双酯)的不良反应的报道,未见其余品种在临床应用中的不良反应的报道,上述国内特有品种在数十年的临床应用中有着较好的安全性。
上述国内特有品种中,有两类品种具有显著的特色,一类为我国首先发现的有效活性成分,如石杉碱甲、联苯双酯、消旋山莨菪碱与氢溴酸山莨菪碱等,通过药理研究具有明显活性而开发为药物应用于临床治疗,如石杉碱甲具有改善记忆及痴呆患者症状的活性、联苯双酯的护肝作用、氢溴酸山莨菪碱对各种疼痛中等强度的镇痛作用等,盐酸小檗碱虽首先在日本上市,但在我国因具有丰富资源而得以广泛应用,其具有与抗生素相当的抗炎活性。
另一类中西药复方制剂,如复方氢氧化铝片、复方甘草片、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复方磷酸萘酚喹片,结合了化学药物与中药提取活性成分的作用特点,对相关疾病具有多方面的治疗作用,如复方氢氧化铝片抑制胃酸及缓解胃痉挛与镇痛、复方甘草片的镇咳与祛痰作用、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既含利尿剂又有血管扩张剂以双重作用治疗轻中度高血压。
鉴于上述品种已有数十年的临床应用基础,且目前仍在广泛应用,笔者建议,是否可通过对已有临床应用情况的分析与总结,适当简化临床安全有效性评价。
面临的困难与解决办法
19个品种中除少数品种(如氢溴酸山莨菪碱片、尼尔雌醇片),其他多数药品售价均较为低廉,生产企业的利润较为微薄。因无参比制剂,需做验证性临床120对病例试验,目前这样的临床试验费用约千万元,加上药学研究费用300万-400万元,除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外,普通中小型企业均难以承担这样的研究评价费用。
笔者建议,对19个国内特有品种,是否可由医药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有评价意愿的药企,共同参与这些特有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委托相关的药物研究单位对已上市的同品种处方工艺与标准进一步研究,统一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临床安全有效性试验,各企业共同分担药学、临床试验的费用,在一致性评价获得通过后,各参与企业按照再评价制定的统一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保证质量,药监部门加强日常的监管检查,从而使国内特有品种能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并继续在临床上发挥较好的治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