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发布符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的药品申请品种目录(见附件),上述品种的说明书、企业研究报告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数据信息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www.cde.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12月份已批准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28日